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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

2024-04-30 10:56:03 来源: 国家统计局
  一、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  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753万人,比上年增加191万人,增长0 6%。其中,本
  一、农民工规模、分布及流向
 
  (一)农民工总量继续增加
 
  2023年全国农民工总量29753万人,比上年增加191万人,增长0.6%。其中,本地农民工12095万人,比上年减少277万人,下降2.2%;外出农民工17658万人,比上年增加468万人,增长2.7%。年末在城镇居住的进城农民工12816万人。
 
1 全国农民工规模及增速
 
 
  在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6751万人,占比38.2%;省内流动10907万人,占比61.8%。分区域看,东部地区外出农民工中跨省流动占13.8%,中部地区占51.7%,西部地区占44.5%,东北地区占30.9%。
 
1 2023年外出农民工地区分布及构成
 
单位:万人、%
按输出地分 规模 构成
外出
农民工
  外出
农民工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跨省流动 省内流动
合计 17658 6751 10907 100.0 38.2 61.8
东部地区 4823 664 4159 100.0 13.8 86.2
中部地区 6430 3324 3106 100.0 51.7 48.3
西部地区 5770 2567 3203 100.0 44.5 55.5
东北地区 635 196 439 100.0 30.9 69.1
 
 
  (二)各区域农民工人数均有增长
 
  从输出地看,东部地区农民工10484万人,比上年增加81万人,增长0.8%;中部地区9904万人,比上年增加52万人,增长0.5%;西部地区8367万人,比上年增加16万人,增长0.2%;东北地区998万人,比上年增加42万人,增长4.4%。
 
  (三)农民工继续向中西部地区回流
 
  从输入地看,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15277万人,比上年减少170万人,下降1.1%;在中部地区6982万人,比上年增加211万人,增长3.1%;在西部地区6552万人,比上年增加116万人,增长1.8%;在东北地区872万人,比上年增加29万人,增长3.4%。
 
2 农民工输出和输入地区分布


单位: 万人、%
地 区 2022年 2023年 增量 增速
按输出地分:        
  东部地区 10403 10484 81 0.8
  中部地区 9852 9904 52 0.5
  西部地区 8351 8367 16 0.2
  东北地区 956 998 42 4.4
按输入地分:        
  在东部地区 15447 15277 -170 -1.1
  在中部地区 6771 6982 211 3.1
  在西部地区 6436 6552 116 1.8
  在东北地区 843 872 29 3.4
  在其他地区 65 70 5 7.7
注:其他地区指中国港澳台地区及国外。
 
 
  二、农民工基本特征
 
  (一)女性农民工占比有所上升
 
  在全部农民工中,男性占62.7%,女性占37.3%。其中,本地农民工中女性占43.0%,外出农民工中女性占30.5%。全部农民工中女性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0.7个百分点。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婚的占14.6%,有配偶的占81.4%,丧偶或离婚的占4.0%。其中,本地农民工有配偶的占90.0%,外出农民工有配偶的占71.0%。全部农民工中有配偶的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
 
  (二)农民工平均年龄继续提高
 
  农民工平均年龄43.1岁,比上年提高0.8岁。其中,本地农民工平均年龄46.6岁,外出农民工平均年龄38.9岁。从年龄结构看,农民工中40岁及以下占44.6%,41—50岁占24.8%,50岁以上占30.6%。
 
3 农民工年龄构成
 
单位: %
年龄组 2019年 2020年 2021年 2022年 2023年
16-20岁 2.0 1.6 1.6 1.3 1.2
21-30岁 23.1 21.1 19.6 18.5 15.4
31-40岁 25.5 26.7 27.0 27.2 28.0
41-50岁 24.8 24.2 24.5 23.8 24.8
50岁以上 24.6 26.4 27.3 29.2 30.6
 
 
  (三)大专及以上学历农民工占比继续提高
 
  在全部农民工中,未上过学的占0.8%,小学文化程度占13.8%,初中文化程度占52.1%,高中文化程度占17.5%,大专及以上占15.8%。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农民工所占比重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
 
  三、农民工就业状况
 
  (一)在第三产业就业的农民工比重继续提高
 
  分产业看,农民工中从事第三产业的占53.8%,比上年提高2.1个百分点;从事第二产业的占45.5%,比上年下降2.3个百分点。
 
  从六个主要行业看,从事制造业的农民工占27.5%,从事建筑业占15.4%,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占13.2%,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占7.1%,从事住宿餐饮业占6.7%,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占12.7%。
 
4 农民工就业行业分布情况
 
单位:%、百分点
行 业 2022年 2023年 增加
第一产业 0.5 0.7 0.2
第二产业 47.8 45.5 -2.3
 其中:制造业 27.4 27.5 0.1
    建筑业 17.7 15.4 -2.3
第三产业 51.7 53.8 2.1
 其中:批发和零售业 12.5 13.2 0.7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6.8 7.1 0.3
    住宿餐饮业 6.1 6.7 0.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11.9 12.7 0.8
 
 
  (二)农民工月均收入平稳增长
 
  农民工月均收入4780元,比上年增加165元,增长3.6%。其中,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5441元,增长3.8%;本地农民工月均收入4131元,增长2.6%。外出农民工月均收入增速比本地农民工快1.2个百分点。
 
  分区域看,在东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5172元,增长3.4%;在中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567元,增长4.1%;在西部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376元,增长3.3%;在东北地区就业的农民工月均收入4049元,增长5.2%。
 
  分行业看,六大行业收入均保持增长。从事制造业农民工月均收入4780元,增长1.8%;从事建筑业农民工月均收入5488元,增长2.4%;从事批发和零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4181元,增长5.1%;从事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农民工月均收入5469元,增长3.2%;从事住宿餐饮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998元,增长4.6%;从事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农民工月均收入3965元,增长2.3%。
 
5 分行业农民工月均收入及增速
 
单位:元、%
行 业 2022年 2023年 增速
全部 4615 4780 3.6
制造业 4694 4780 1.8
建筑业 5358 5488 2.4
批发和零售业 3979 4181 5.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5301 5469 3.2
住宿餐饮业 3824 3998 4.6
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3874 3965 2.3
 
 
  四、进城农民工生活状况
 
  (一)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
 
  2023年进城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4.0平方米,比上年提高1.4平方米。其中,在500万人以上城市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19.1平方米,在50万人以下城市农民工人均居住面积28.6平方米。
 
  (二)随迁儿童受教育情况继续改善
 
  进城农民工3—5岁随迁儿童入园率(含学前班)为90.9%。从就读学校类型看,42.3%入园儿童在公办幼儿园,比上年提高0.3个百分点;30.6%入园儿童在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比上年提高2.9个百分点。
 
  义务教育阶段随迁儿童在校率为99.7%。其中,小学阶段随迁儿童90.1%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1.8个百分点;初中阶段随迁儿童91.0%在公办学校就读,比上年提高3.2个百分点。
 
  (三)城市生活适应度不断提高
 
  进城农民工对所在城市的归属感和适应度不断增强。进城农民工中,47.3%认为自己是所居住城市的“本地人”,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86.3%表示非常适应或比较适应本地生活,比上年提高1.1个百分点;38.2%参加过所在社区组织的活动,比上年提高3.3个百分点。
 
  附注
 
  1.调查简介
 
  农民工监测调查:为准确反映全国农民工规模、流向、分布等情况,国家统计局2008年建立农民工监测调查制度,在农民工输出地开展监测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农村地域,在1730个调查县(区)抽选了8613个调查小区作为调查样本。采用入户访问调查的形式,按季度进行调查。
 
  农民工市民化调查:为准确反映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农民工在城镇就业生活、居住状况和社会融合等基本情况,国家统计局2015年建立农民工市民化进程动态监测调查制度(简称农民工市民化调查)。调查范围是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城镇地域,随机抽取了4万户进城农民工样本,由调查员使用手持电子采集终端(PAD),直接入户面访的形式采集数据。
 
  2.主要指标解释
 
  农民工:指户籍仍在农村,年内在本地从事非农产业或外出从业6个月及以上的劳动者。
 
  本地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以内从业的农民工。
 
  外出农民工:指在户籍所在乡镇地域外从业的农民工。
 
  进城农民工:指年末居住在城镇地域内的农民工。城镇地域为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划分城乡的规定》划分的区域。
 
  农民工月均收入:指农民工本年度从业收入和从业时间(月)的比值。
 
  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10个省(直辖市)。
 
  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6个省。
 
  西部地区:包括内蒙古、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3个省。
 
  城市类型:按2020年城区常住人口规模将城市划分为500万人以上城市、300-500万人城市、100-300万人城市、50-100万人城市、50万人以下城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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